2015年12月18日

台灣將開放網路賣酒,有什麼問題?


台灣未來是不是也能在網路上買酒?行政院日前宣布,將推動開放網購酒類商品試辦,初步規劃只要符合4道門檻,包括「購買者要填寫基本身份資料辨識年齡」「使用信用卡付款」「限制超商取貨」「取貨時出示身份證明」等,就可以網購!但這樣設計強迫綁住超商、銀行,除了恐增加手續費支出外,開放網購形同讓酒類也可享有7天鑑賞期,未來《消保法》會不會加速推動將「生鮮商品」排除適用鑑賞期,也值得關注。

目前之所以無法直接網購酒類商品,主要是受到《菸酒管理法》第30條的規定,「酒之販賣或轉讓,不得以自動販賣機、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。」而這項規定罰則為1到5萬元。

國際上網購酒類商品作法,德國、香港等9個國家地區是完全開放、無控管;中國、日本、英國、新加坡等19國家地區是有管控機制下開放;美國、加拿大等則是部分開放。至於越南、挪威、波蘭等則是因為宗教因素不開放。所以我國是少數沒有宗教因素,未開放網購酒類商品的國家!

網購酒類綁住超商、銀行,恐增手續費

依行政院規劃,未來消費者要網購酒類商品時,必須填寫姓名、生日、身份證字號,而且只能用信用卡付款;取貨時只能在超商,出示證件讓店員查驗身份後才能取貨。違者業者將最高可罰25萬元。

但這樣的設計真的好嗎?首先限制信用卡付款,等於一定會產生刷卡手續費;限制超商取貨,可能也得向超商付手續費。不管手續費是由消費者還是店家負擔,一來一往至少得多出兩筆手續費!就算有酒商想用實惠價格賣酒,這樣酒到你手上,得增加多少錢呢?



酒類網購也可7天無條件退貨

另外還有個關鍵問題,就是網購的「7天鑑賞期」。酒類商品開放網購後,當然也適用《消保法》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商品7天內無條件退貨。雖然業者多半祭出「包裝毀損」仍須負擔包材費用,但消費者若只合理範圍確認商品是不是符合需求,仍可以主張不負任何費用退貨。如此一來,可不可以打開酒後一小口後,以「不符合我預期的口味」退貨?

不過,開放當然也有好處,例如像農委會輔導的台灣酒莊,包括拿下5面世界酒類競賽金牌的樹生酒莊等,目前也都受限法律而無法在網路賣酒。若開放,消費者也更有機會接觸到這些台灣美酒。

當然啦,這只是初步規劃,要等到實現,恐怕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,原因得「修法」。明年將碰到總統及立委選舉,行政部門勢必會等到2016年5月20日新政府上台後,才會重新研議提出修法草案,屆時政府、立委都不是現在提出解禁構想的這些人了。再加上財政部還要召開許多場座談會和業者、兒少團體溝通,可能最快2017年才會提出修法,甚至2018年才會實施。

延伸閱讀:

飲酒過量有礙健康,品酒不會
(是的,未來可網購酒類商品後,包裝也得加註這樣的警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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